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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内容
市行政事业单位用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不确定
行政许可条件
单位应有自有资金
申请材料
无
申请表格
无
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
行政许可程序
(一)在市财政局公布的受理期间内,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财政局主管处室审核;
(三)局领导审批。
行政许可时限
无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收费
无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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