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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第5期
日期:2006-09-30   作者:
 
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简    报
第5期
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6年7月12日
 
 
   利用主流媒体  加大宣传力度
       ――乔家华局长就我市治理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答记者问
 
7月4日,市财政局局长乔家华就我市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答记者问,《深圳特区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乔局长首先对我市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包括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产生商业贿赂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以及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步骤和组织形式等。
随后,乔局长就我市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述: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政府采购工作者、采购人、供应商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和通报制度。三是完善商业贿赂惩处机制,并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四是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源头预防商业贿赂。五是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
最后,乔局长强调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政治性、政策性强,我局将求真务实、真抓实管,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开展好治理工作,以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成果推动我市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积极调研协调 完善采购体制
提高政府采购的“免疫力”
 
近日,市财政局伍秀琼副局长主持召开政府采购工作协调会,就目前政府采购政策及组织实施工作的热点及难点问题,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与协调。会议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政策情况、规范前提下提高政府采购成功率的具体措施、协议采购招标筹备及后续监管、部分特殊项目采购难题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形成一致意见。
本次协调会着眼于务实,切实解决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交流。会议同时也是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开展本局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会议通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操作办法,在体制上提高政府采购的“免疫力”,进而从源头遏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实现综合治理。
 
开展经验交流  完善政采体制
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化实施,我市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不断加强采购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采购运行体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作有效、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较好地配合和推动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近,在全市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政府采购开展较好的单位代表,从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运行体制、制衡机制等方面,总结介绍了本单位开展政府采购的做法和经验。先进单位的经验介绍,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开拓了视野,有利于其学习参考,取长补短,互为己用,为各单位下一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财政部,省财政厅,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办,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纪检派驻二组,刘应力常务副市长,徐安良副秘书长。
送: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各区财政局,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信息报。
 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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